路边的野花不要采,
路边的树呢?
不仅不能乱砍,
可能还将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
香洲法院审结一宗*花梨树盗窃案,
四名男子在深夜潜入珠海市某公园
将一棵*花梨树锯断盗走,
后前往电白销赃时在高速路上被抓获。
四人因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一年四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一起来看看今天的案例
深夜合谋盗名木
销赃路上落法网
年4月14日晚,被告人凌某国、汪某科、凌某伯、梁某在珠海市南屏荔枝园密谋合伙盗窃珠海市某公园内的*花梨树,随后一起准备了锄头、刀、锯等作案工具,并进行分工。当晚,四人乘坐汪某科驾驶的小汽车来到珠海市某公园,凌某国、凌某伯、梁某携带工具上山将一棵*花梨树锯成四段,汪某科驾车接应并上山帮忙一起将*花梨树段抬下山装进小汽车后逃离现场。4月16日中午12时许,四人将*花梨树段运往电白销赃时,在沈海高速公路马踏出口被抓获归案,四段*花梨原木已由公安机关发还给被害单位。经鉴定,被盗的*花梨树名为降香*檀,价值人民币元。
树断财空人归案
服刑还需缴罚金
香洲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凌某国、汪某科、凌某伯、梁某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四名被告人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树木并造成树木毁损,酌情从重处罚。香洲法院结合四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四名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你们是不是和小编一样好奇
这被偷盗的*花梨树究竟是何方“宝物”?
*花梨,中文学名:降香*檀,别名:海南*檀、海南*花梨、花梨。蝶形花科,*檀属,为豆科植物,又称海南*檀木、海南*花梨木。原产地中国海南岛吊罗山尖峰岭低海拔的平原和丘陵地区,多生长在吊罗山海拔米左右阳光充足的地方。因其成材缓慢、木质坚实、花纹漂亮,*花梨木与紫檀木、鸡翅木、铁力木并称中国古代四大名木。始终位列四大名木之一,现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想不到吧!
仅是一种树木竟有这么用处!
不仅可以做家具还可以入药!
是不是称得上“宝物”呢?
所以要和小编一起保护树木吧!
路边的树木不要砍哦~
法官提醒
城市绿地的树木兼具观赏价值、自然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也吸引了不法之徒利用公用绿地的开放性,为一己之利实施盗窃行为,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本案中被盗的*花梨树,学名降香*檀,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由于成材过程缓慢且浑身是宝,哪怕小小一株树木也可能价值不菲。
砍树也会被判刑
刑法里是这样规定的
法官提醒,爱护树木人人有责,观赏之余切勿乱折枝,更不要心存侥幸,以为“树”小而盗之。
最后,小编要再次提醒大家:
法网恢恢,
切莫被贪婪蒙蔽了双眼,
因小失大!
编辑丨舒楚萌
来源丨香洲法院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