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CITES常委会的决定,马达加斯加日前通过秘书处发布通知,将本国*檀属和柿属木材的零出口限额延续到年8月10日。
在年7月7-日于瑞士日内瓦召开的CITES常委会第65次会议上,审议了马达加斯加执行缔约国大会有关马达加斯加*檀属和柿属木材行动计划的进展情况。
会议认为,马达加斯加在实施本国*檀属和柿属种群行动计划上取得一定进展,但在库存审计及其使用计划这两项核心要求方面尚未取得实质性突破,走私出口形势依然非常严峻。会议决定,马达加斯加应当将本国*檀属和柿属木材的零出口限额延长至CITES常委会第66次会议。
年3月,在泰国曼谷召开的CITES第十六届缔约国大会上,通过了马达加斯加*檀属和柿属种群列入附录II的提案,于年6月12日生效执行。同时缔约国大会还批准了一个行动计划,规定常委会在审议同意该国的*檀属和柿属木材库存审计结果以及使用计划之前,马达加斯加应当实施出口禁运。为此,马达加斯加对本国*檀属和柿属木材的出口制定了零限额,并先后三次延期。
来自CITES秘书处的汇总信息表明,马达加斯加的非法*檀属和柿属木材,多通过海运经东非的口岸转运至亚洲。年至年4月,有超过吨从马达加斯加走私出口的*檀属和柿属木材被中转国和目的国查获。
国家濒管办提醒我国木材进口企业:
在出口禁运解除之前,切勿在马达加斯加收购和进口以卢氏黑*檀(大叶紫檀)为代表的任何*檀属和柿属木材。
*檀属木材有以下16个树种:
香枝木类:
降香紫檀(中国海南)
黑酸枝木类:
刀状黑*檀(缅甸)、黑*檀(东南亚及中国云南)、阔叶*檀(印度、印尼的爪哇)、卢氏黑*檀(马达加斯加)、东非黑*檀(非洲东部)、巴西黑*檀(巴西)、亚马孙*檀(巴西)、伯利兹*檀(伯利兹)
红酸枝木类:
巴西*檀(热带亚洲)、赛川*檀(巴西)、交趾*檀(越南、泰国、柬埔寨)、绒毛*檀(巴西)、中美洲*檀(墨西哥等中美洲)、奥氏*檀(缅甸、泰国、老挝)、微凹*檀(中美洲)
柿属木材有以下6个树种:
乌木类:
乌木(斯里兰卡及印度南部)、厚瓣乌木(热带西非)、毛药乌木(菲律宾)、蓬赛乌木(菲律宾)
条纹乌木类:
苏拉威西乌木(印尼苏拉威西岛)、菲律宾乌木(菲律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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