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文件正式执行
年10月,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第17届缔约方大会(CITESCoP17)通过了一系列的提案。该次CITES公约对于交趾*檀国际贸易的管制已经延伸到其木材,成品和半成品。即大红酸枝木料,锯材,工艺品等将不再获得进口报关。对于进口东南亚大红酸枝的木材和家具全部要求出具树种交趾*檀的鉴定证明。所有的客观证据已经显示,凡是东南亚大红酸枝木材全部来自单一树种——交趾*檀。
年11月,国家濒管办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文件濒办字〔〕99号》,关于做好新列入《公约》附录野生植物物种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确定了年1月2日起正式执行公约内容。
自此,关于东南亚红木的管制问题尘埃落定,再无回头。
红木国标几乎无木可用
在红木国标中的33种红木中,市场用量最大的刺猬紫檀和16种*檀属树种(香枝木、黑酸枝、红酸枝)列入濒危附录二,加上早已列入濒危附录二的檀香紫檀(小叶紫檀),已共有18种红木被列入国际二级(及一级)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均将受到严格的管制,红木国标大势已去,几近于无木可用。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中的红木树种:巴西黑*檀(主产于巴西)。
附录II中17种红木树种:
紫檀属紫檀木类檀香紫檀(主产于印度南部);
紫檀属花梨木类刺猬紫檀(主产于热带非洲);
*檀属香枝木类降香*檀(主产于中国海南);
*檀属红酸枝木类巴里*檀(主产于东南亚);
*檀属红酸枝木类赛州*檀(主产于欧洲及南美洲);
*檀属红酸枝木类交趾*檀(主产于东南亚);
*檀属红酸枝木类绒毛*檀(主产于巴西);
*檀属红酸枝木类中美洲*檀(主产于中美洲);
*檀属红酸枝木类奥氏*檀(主产于东南亚);
*檀属红酸枝木类微凹*檀(主产于美洲);
黑酸枝木类卢氏黑*檀(主产于马达加斯加);
黑酸枝木类东非黑*檀(主产于非洲东部);
黑酸枝木类刀状黑*檀(主产于东南亚);
黑酸枝木类黑*檀(主产于云南);
黑酸枝木类阔叶*檀(主产于印度);
黑酸枝木类亚马孙*檀(主产于巴西);
黑酸枝木类伯利兹*檀(主产于中美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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