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诊疗指南先掏钱?先看货?俩人闹到派出所
消费者坚持见货后付款,快递员坚持付款后再看货消协认为商家有欺诈消费者嫌疑,律师认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受到了损害本报12月7日消息 ( 安晓奕)一方坚持见货后付款,一方坚持付款后再看货。今天下午,家住省城永乐苑小区的市民苏先生和一位邮*EMS快递员因此争执不下,最后竟闹到了派出所。僵持两个多小时后,在派出所民警见证苏先生一定会付钱的前提下,快递员终于同意打开了包裹。几天前,苏先生的爱人看中货到付款的承诺,在电视购物上花2200元买下一部智能。今天14时许,一名快递员把这部送到了苏先生家。既然是货到付款,苏先生希望先开箱验货再付款,但快递员不同意,表示公司规定不能开箱验货。苏先生觉得,“既然是货到付款,就应该让我验货后付款,难道里面有什么猫腻?”见对方不肯让步,苏先生妥协,“那我不验货,只要你打开让我看里面装着,我就付款”,但对方依然不同意。苏先生说:“有包裹包着,谁知道这里面装着什么,我总得看见里面确实是部吧!”双方僵持了近一个小时,谁都不肯让步,苏先生只好报警求助。到了兴华小区派出所,民警调解了半天,两人依然不肯让步。又僵持了一个多小时,在民警见证苏先生一定会付钱的前提下,快递员终于同意打开包裹。事后,苏先生表示:“里面的根本不是我要的品种,估计只值几百元钱。但我已经保证过付款,也只能掏了2200元给快递员。”17时许,拨打了11185邮*EMS快递客服,话务员表示,他们和电视购物公司签订有合同,货到付款可以,但不能拆包裹。但不少消费者都认为“货到付款”即验货后再付款,而不只是货到了就付款。采访中,有被访者称,自己就曾遇到过收到货物后,打开包装却没有所买物品的情况,只不过因为价钱不高,也就没有追究。此前,本报曾经报道过一台笔记本电脑通过某快递公司转手后,市民只收到3块板砖的事情。今日17时30分许,就此采访了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副主任刘杰,他表示,省消协目前还没有接到过类似投诉,但如果电视购物公司确实与快递公司签订了相关协议,就是玩文字游戏,有欺诈消费者的嫌疑。就此事,采访了晋浩律师事务所一位姓王的律师,他表示,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角度解释,消费者有知情权,“消费者有权知道自己购买的是什么东西,电视购物公司和邮*EMS签订的是双方合同,但不能损害第三方利益,不让消费者知道箱子里装了什么东西,就是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